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1-02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于工作原因,董事Jürgen V?hringer 先生、Thomas V?hringer 先生及曹效军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ürgen V?hringer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临港产业基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合伙企业的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合伙企业的最终实际募资金额为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资金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投资相关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临港投资基金并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海南产业基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海南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智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海南重点产业系列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合伙企业的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以合伙企业的最终实际募资金额为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资金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投资相关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海南投资基金并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1-02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临港投资基金并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的基金名称: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1)标的基金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方能运作,存在一定不确性;(2)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3)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合伙企业的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合伙企业的最终实际募资金额为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资金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临港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投资相关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BY43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紫杉路158弄4号8幢
5、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紫杉路158弄4号8幢
6、法定代表人:吴剑平
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9、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自成立以来均在工商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合规、稳健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79744XF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788号T1第28层1-2单元
5、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788号T1第28层1-2单元
6、法定代表人:吴剑平
7、注册资本:人民币3360万元整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9、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公司系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284;近三年均在工商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合规、稳健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三)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基金及其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无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紫杉路158弄4号楼8楼。
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4、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合伙企业的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除非适用法律和规范或本协议另有规定,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四、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管理人将组建由投资专业人士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专业的决策。
2、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各合伙人按照《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就其对应出资额享有对应的收益分配等经济权利、投票表决权及其他作为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其在《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一期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项下的声明和保证、出资缴付等作为合伙人的义务。
3、投资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五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退出,可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两次,每次一年。
4、管理费
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日,就每一合伙人,合伙企业应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
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为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此后,年度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扣除其所分摊的已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后的2%。
5、收益分配
对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进一步划分和实际分配:
(1)首先,返本。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2)其次,门槛回报。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以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为计算基数,累计获得按照单利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门槛回报;
(3)第三,80/20追补。如有余额,则分配绩效收益,直至绩效收益的金额等于门槛回报的1/4;
(4)第四,80/20分配。如有余额,则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20%为绩效收益。
五、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尤其是临港新片区的科创产业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坚持聚焦区域、聚焦行业的投资策略,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关键细分领域。
2、盈利模式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3、退出机制
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将尽合理努力寻求使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以适当方式退出,具体退出方案应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标的基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标的基金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方能运作,存在一定不确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3、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1-02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海南投资基金并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的基金名称: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1)标的基金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方能运作,存在一定不确性;(2)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3)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海南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智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海南重点产业系列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合伙企业的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以合伙企业的最终实际募资金额为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资金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海南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投资相关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海南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REUW0E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1号(二)-856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788号T1第28层1-2单元
法定代表人:吴剑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公司近三年均在工商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合规、稳健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2、海南智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MA5TQ79945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1号(二)-816
主要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1号(二)816
执行事务合伙人:智积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葛海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公司近三年均在工商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合规、稳健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79744XF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788号T1第28层1-2单元
5、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788号T1第28层1-2单元
6、法定代表人:吴剑平
7、注册资本:人民币3360万元整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9、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公司系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284;近三年均在工商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合规、稳健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三)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基金及其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无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1号(二)-870(暂定,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3、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4、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合伙企业的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以合伙企业的最终实际募资金额为准);除非适用法律和规范或本协议另有规定,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四、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管理人将组建由投资专业人士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专业的决策。
2、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各有限合伙人按照《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就其对应出资额享有对应的收益分配等经济权利、投票表决权及其他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其在《海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出资缴付等作为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3、投资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8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5年,可延期2次、每次1年。
4、管理费
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日,就每一合伙人,合伙企业应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投资期内每年按实缴金额2%收取,退出期每年按实缴金额扣除已退项目投资成本后2%收取;
5、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在分配时点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按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按下述顺序进行分配:
(1)返本,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额中用于分摊的届时所有已退出及已核销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和合伙企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
(2)各合伙人按(1)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累计获得的6%/年(单利)计算所得的门槛回报。
(3)达到门槛收益后,如有余额,则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为绩效收益。
五、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和十二个重点产业。其中认缴出资总额的60%以上需投向海南省内的项目。
2、盈利模式
海南重点产业基金进行投资的过程中,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3、退出机制
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将尽合理努力寻求使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以适当方式退出,具体退出方案应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标的基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标的基金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方能运作,存在一定不确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3、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