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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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21-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与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48.30亿元一55.20亿元,同比增加70%-80%。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与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17.66亿元一20.87亿元,同比增加110%-13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48.30亿元一55.20亿元,同比将增加70%-80%。

2、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17.66亿元一20.87亿元,同比将增加110%-130%。

3、因2020年公司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公司51%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进行了重述。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重述数据)相比增加48.33亿元一55.23亿元,同比将增加7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7.92亿元一21.18亿元,同比将增加110%-130%。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营业收入:69.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亿元。

(二)每股收益:1.84元。

(三)经重述调整后,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69.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9亿元。2021年7月5日,公司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本次权益派发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1,220,114,372股,故对2020年半年度每股收益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为1.3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中国酒魂,活态为魂”的战略定位,全面推动落实“两大行动”:汾酒三年改革行动和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现代企业治理、产业链建设、智慧汾酒等方面成效显著。同时,高举清香大旗,强化文化引领,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围绕“1357+10”的市场布局,全力夯实省内发展基础,加速拓展省外市场,经销商结构和渠道持续优化,全国市场可控终端网点数量突破100万家,环山西市场及南方市场收入大幅增长;深入优化汾酒产品结构,推进产品高端化策略实施,中高端青花汾酒系列在青花30(复兴版)的牵引下销售趋势向好;竹叶青大健康产业稳步发展,配制酒销量大幅增长;系统构建国际化营销体系,海外市场增长迅速。

四、风险提示

公司认为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