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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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1-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7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上述民事判决书,针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装备”)、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河北装备发来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冀06民初170号,中天建设就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对河北装备等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二)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一、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348002.59元及利息(以60220655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8日起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以2127347.59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日起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对前述程款60220655元中的2987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给付责任;

二、被告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前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前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在原告施工的保定市徐水区太赫兹国际科技产业基地二标段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

四、驳回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用353,540.0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58540.01元,由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未收到其他法律文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所涉及工程款违约利息等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后续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司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处理原则计提,会对公司后期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将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五、备查文件

1、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7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0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于2021年7月19日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子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谷”)于2021年7月13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1:上表中诉讼金额不含利息及迟延履行费用。

上述涉诉事项南京华讯、成都天谷败诉后,因流动性不足的原因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清偿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子公司南京华讯、成都天谷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及南京华讯、成都天谷形象有负面影响,公司及南京华讯、成都天谷将采取妥善的解决办法,尽快处理上述事项,同时公司及南京华讯等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此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明显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年2月4日《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21年3月23日《关于公司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2021年5月29日《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年7月1日《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2021年7月13日《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3、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在其它未结诉讼(含未执行完成)事项,如公司后续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则存在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2020年3月19日、3月28日、4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033、048),2020年6月1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2020年7月2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2020年8月2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2020年9月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2020年9月2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2020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2020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2020年11月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2020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2020年12月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2020年12月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2020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2021年1月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年2月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年3月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诉讼涉及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2021年3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2021年3月2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年4月2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21年4月2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年6月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