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7月30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60%调整为0.50%;拟将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整为0.10%。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已于本公告刊登当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