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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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2021-078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沟西村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老厂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林思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李志华先生、独立董事杨桦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樊凌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苏志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经营模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所有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昆、夏英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