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 《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规定,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已按照《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原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3 日起正式变更为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法律文件变更为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法律文件,包括《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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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生效
自 2021年 8 月 3 日起,《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同时失效。计划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我司自《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公告(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
2、本公告“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本信息”中,产品主代码及下属分级份额交易代码均为我司向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用于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生效后的产品编码,原“乐享2号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D60606”变更为“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债券A的交易代码970061 ”,原“乐享2号C类份额的基金代码D60608”变更为“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债券C的交易代码970062 ”。
3、本公告仅对《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事项予以说明。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如您需更详细了解华鑫证券乐享周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相关情况,请登录我公司官网或拨打客服热线:95323查询。
特此公告。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