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91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334,928股,占公司总股本2.6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8月6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6号文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5,540,077股新股,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和总体认购情况,最终确定向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220,09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4,999,978.7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512,220.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487,758.67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20,09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35号)。
2、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8年8月6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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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除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均已于2019年8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现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0,334,928股,将于2021年8月6日起上市流通。
4、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46,430,387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02,650,481股。
5、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动情况:
(1)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9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8年上半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02,650,48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105,397,572.15元,送红股0股(含税),转增股份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10月22日。
(2)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19年1月1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02,650,481股变更为683,920,481股。
(3)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83,920,4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136,784,096.20元,送红股0股(含税),转增股份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5日。
(4)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683,920,48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839,204.8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7日。
(5)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7名激励对象授予11,08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683,920,481股变更为695,000,481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09号验资报告。
(6)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1,89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695,000,481股变更为696,890,481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43号验资报告。
(7)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8)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6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为1,149,999,992.8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96,890,481股增加至 766,167,589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
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66,167,589股,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为20,334,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为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20,334,928股新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6日满3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334,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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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开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均已于2019年8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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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9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一致行动人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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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再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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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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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限售股份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其余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93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世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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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268,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3%。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河南苗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77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48,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4%;反对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77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46,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7%;反对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关于拟投资建设100000吨六氟磷酸锂及40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和10000吨二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77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48,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4%;反对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法律顾问河南苗硕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苗硕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