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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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核实及方泽彬先生、陈柏霖先生、张宇先生、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书面确认,其与本次拍卖的其他买受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等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深圳市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源投资”)相关回函,经公司核查,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西源投资100%股权,除此之外,公司尚未获悉西源投资与其他第三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等情形。
截至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0,406,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其中被质押股数为 490,007,100 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490,406,779 股,被轮候冻结股数为4,024,211,374股;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间接通过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若本次拍卖涉及股份最终过户成功,彩虹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不再通过彩虹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经审核发现,年报中的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的个别内容有误,现对《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错误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认,前五名欠款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计算错误,经更正由75.08%更正为70.69%。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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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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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其他披露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1年8月4日。
2、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8月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8月4日开市起复牌。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兆新”变为“兆新股份”,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56”,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1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601,528.90 元,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304,815.77 元,且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兆新股份”变更为“*ST 兆新”,股票代码仍为 00225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 5%。
2、2020年5月8日,公司发现1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原因系公司与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恩斯实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截至2020年5月18日10时,公司存款余额为3,821,324.89元,被冻结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合计3,314,996.07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86.75%。被冻结银行账户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第 13.3.1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兆新”,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256,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1)第410070 号),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44,679.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0,801,503.30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4,477,237.41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后的营业收入为411,484,574.6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71,819,021.10元。2021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公司2020年度经营等情况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规定,且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暂停上市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3.7条、第14.3.8条、14.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截至2021年7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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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7月29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18,042,701.66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0792%,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1040%。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合计开立银行账户共86个(以下简称“合计银行账户总数”),其中公司母公司的银行账户均未被冻结,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共13个,被冻结银行账户的个数占合计银行账户总数的15.12%。13个被冻结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且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股票自 2021 年8月3日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1 年8月4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兆新”变更为“兆新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变更为10%。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8,000万元。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