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074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55,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本次注销完成后,截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由1,063,158,702股变更为1,062,903,702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已于2021年8月2日办理完成。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上述议案于2018年9月14日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4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包括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或减少注册资本,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9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2018-094、2018-099、2019-003、2019-006、2019-016)。
截至2019年3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6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3.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3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7,214.85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一024),决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于2019年4月12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5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236.00万份于2019年6月6日登记完成,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83.00万股于2019年6月6日上市,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剩余股份为244.0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为25.5万股。
三、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账户中计划用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中但未授予股份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1年7月5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55,0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截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由1,063,158,702股变更为1,062,903,702股。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注: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适时召开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075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账户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鉴于公司于近期完成注销回购账户股份,但本次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1)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82元/股调整为14.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2)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办理完成了4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929,146,873股减至929,025,193股,共计121,680股的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131%,回购价格为4.11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500,104.80元。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867,915股(A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9.01元/股。以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总股本929,028,087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7,896,002股。
根据《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48元/股调整为13.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1月1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4)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15,247,500股,于2021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1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1,047,899,305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3,146,805股。
根据《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6元/股调整为13.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3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5)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57507元。根据《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74元/股调整为13.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7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日办理完成了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255,000股,截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由1,063,158,702股变更为1,062,903,702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本次回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计算过程如下:
P0=13.72元/股,A=9.49元/股(回购价格均价),k=-255,000/1,063,158,702=-0.00024
P1=(P0+A×k)/(1+k)=13.72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联创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6年3月16日,目前“联创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