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8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晓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68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64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鉴于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及数据更新,现将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规定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