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
公告

2021-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碳中和”,基金代码:159790)将自2021年8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自2021年8月6日起,本基金新增以下19家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进行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10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8月6日起在以下10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处于封闭运作期、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科锐国际,代码:30066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科锐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8月4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上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长远锂科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远锂科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5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长远锂科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结果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8月6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碳中和,代码:159790。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8月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06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31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1年8月5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9.74%,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