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明阳”)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阳江明阳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中山分行”)申请融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4,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阳江明阳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6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江明阳的项目建设需求,阳江明阳向建行中山分行申请融资贷款事项,金额合计人民币154,800.00万元,公司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4,80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阳江明阳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415,000万元。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阳江明阳提供担保的剩余额度为80,2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3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亦羽
住所:阳西县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服务区办公楼)四楼 410、411号房。
阳江明阳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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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明阳为明阳阳江沙扒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承建单位,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因此该期间阳江明阳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为 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阳江明阳向建行中山分行申请融资贷款事项,与债权人建行中山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4,8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阳江明阳的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计划,有利于阳江明阳的项目建设运营,阳江明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232,168.21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643,447.1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43.59%。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略,公司将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