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2,495,124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9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号),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6.00万股,并于2021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86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62,495,1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0.4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8,364,87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9.5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2,495,1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62 %,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8月9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495,1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62%”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7,038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95,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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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截至2021年8月2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状态。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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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