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22 公司简称:超讯通信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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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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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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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桑锐电子2020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孟繁鼎、聂光义于2017年12月21日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之约定,业绩承诺方孟繁鼎、聂光义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2,552.1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款合计1,480.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业绩承诺方尽快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及相应违约金,可能存在剩余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2、根据公司与昊普环保股东练马林、阳显财、王永毅、李珊、肖龙洋(以下简称“回购方”)于2020年5月29日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之约定,回购方应分别于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31日向公司支付第二期、第三期股权回购款合计1,410.00万元。截至目前,第二期股权回购款合计剩余322.58万元尚未支付,第三期股权回购款合计剩余670.95万元尚未支付,因昊普环保股权回购方练马林、阳显财、肖龙洋在公司多次催告下仍未能按协议约定足额向公司支付第二、第三期股权回购款,公司已于2021年7月16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1年8月初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已对公司与练马林、肖龙洋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进行立案受理,可能存在剩余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5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俊先生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58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拟向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出租其在白云区太和镇地块建设的物业,建筑面积约39,670平方米(目前尚未竣工,具体以竣工验收测量为准),租赁期限18年,首年内每月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合计130万元,按每两年递增8%。
● 本次出租物业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出租的物业租赁期限为18年,实施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博浩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浩”)于2020年12月24日签署的《广州博浩与公司有关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和出售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在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以北、草塘路以西AB1207029-1-1地块上的物业建设,并在建成后将其租赁给广州博浩或其指定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和《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基于超讯设备已逐步完成上述租赁物业的部分建设,超讯设备拟与广州博浩全资子公司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思”)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物业租赁合同》,将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以北、草塘路以西AB1207029-1-1地块及上面所有建筑物出租给艾迪思,建筑面积约39,670平方米(目前尚未竣工,具体以竣工验收测量为准),租赁期限18年,首年内每月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合计130万元,按每两年递增8%。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良江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4层A401-4房
股东情况:广州博浩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艾迪思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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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业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州艾迪思科技有限公司
(二)租赁物业的基本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物业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创优路(北太路以北、草塘路以西)AB1207029-1-1地块,租赁范围:整个地块及上面所有建筑物面积(办公楼及数据中心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建筑面积约39,670平方米(具体以竣工验收测量为准)。
2、租赁物业的用途为办公及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的用途;若租赁物业用途变更,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为租赁物业的所有权人。甲方承诺,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租赁物业及土地未设置抵押等他项权利,亦不存在产权纠纷。
(二)租赁期限及价格
1、租赁期限为18年,自在园区建设取得竣工验收后,租赁物业移交给乙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
2、租赁物业首年内月租金1,165,000.00元和物业服务费135,000.00元,合计总金额为每月1,300,000.00元;月租金和服务费按每两年递增8%。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3、租赁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持有项目地块有效的不动产权证的,双方同意,在租赁协议一致条款下续租不少于2年。并且后续乙方有优先承租租赁物业的权利,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三)物业的交付
1、甲乙双方物业交付之日须对租赁物业进行检查,并签署《租赁物业接收清单》,物业交付之日为租赁期水、电费起算日。
2、甲方仅按竣工验收房屋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交付后乙方因数据中心建设装修和改建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自行负责租赁物业内部管理责任。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署且物业取得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年3个月租金和服务费即人民币3,900,000.00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甲方在乙方将租赁房产移交给甲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押金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乙方。
2、自交付日起3个月为免租装修期,租赁物业免收租金和服务费。
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合同无法履行,实际租期未租满五年的,乙方应补足免租期3个月的租金和服务费。
4、租赁期限内,由于租赁、使用租赁物业等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燃气费、水费、电费、通讯费等费用(如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应在每个自然月的3号之前,与乙方完成当月租金、服务费以及上月电费、水费、燃气费、通讯费等费用(如有)的核对确认工作。乙方若对当期费用有异议的,应在缴费前向甲方提出。上述费用以自然月为缴(计)费周期,缴费期限为每个月的 10号之前,即在每个月的10号前缴清当期费用。若首月及租期最后一个月的计租天数不足整月的,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占当月日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租金。
(五)物业的转租与交还
1、在租赁物业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乙方因经营数据中心业务需要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将租赁物业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使用,转租相关事项由乙方和第三方自行约定。乙方将租赁物业全部转租给第三方的,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与甲方结清各项费用,腾空租赁物业并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该30日需正常收取租金。乙方逾期不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月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每月房屋占用费。
(六)违约责任
1、在甲方并无违约的前提下,乙方若拖欠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租金与服务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0.1%。(大写:万分之一)的滞纳金。如乙方故意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若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乙方仍拒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向该租赁房产供水、供电,甲方有权清空所有设备、设施和财产。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剩余租期50%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前,本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七)补充条款
1、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将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转租给其参股的关联公司,但乙方不得因此减少或减轻其对甲方应承担的各项义务。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因提供数据中心场地服务、灾备服务、云计算、IT外包服务等需要将租赁房屋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不视为转租,由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对第三方使用租赁房屋内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租赁期限内,甲方拟将租赁房屋抵押、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等他项权利的,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在租赁房屋上设立的任何抵押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不应损害乙方在合同或本协议项下的合法权益。
3、甲方保证租赁房屋满足法定的正常使用条件。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合同或本协议的履行。
(八)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在甲方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期向广州博浩出售了持有的艾迪思100%股权,并就股权转让事宜由全资子公司超讯设备与广州博浩签署了《物业定制租赁合作协议》,约定超讯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地块上的物业建设,并将建成后的物业租赁给广州博浩或其指定的公司。本次超讯设备与广州博浩全资子公司艾迪思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物业租赁合同》,为实现上述股权转让交割的前提条件。此外,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物业出租,有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在合同履行期内将对公司各年度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物业租赁价格结合了前期股权转让价格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租物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出租的物业租赁期限为18年,实施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59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要求对原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同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一条条款进行修订。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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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0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5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5日
至2021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登记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五)电话:020-31601550 传真:020-31606641
邮箱:Stssec@126.com 联系人:卢沛民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