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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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09 公司简称:合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2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披露的《合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及《合诚股份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前述议案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安排项目合伙人时彦禄先生、注册会计师胡增辉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时彦禄先生工作调整,现指派合伙人谭哲先生接替时彦禄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综上,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由时彦禄、胡增辉变更为谭哲、胡增辉。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介绍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哲先生: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5家。

谭哲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亦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志献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