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1-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1-49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岱先生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佳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承诺事项概述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8日、7月6日、7月2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函〉的公告》(2021-35号)、《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40号、2021-44号),公司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利润,袁佳宁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质押,尚未向公司补偿相应的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佳宁先生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岱先生于2021年6月17日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一)袁佳宁先生承诺

“1、我承诺解除股票质押并将解除质押后的股票补偿给公司,如无法实现则另外购买公司股份26,251,609股向公司进行补偿;

2、我承诺在三个月内实现公司对本人应补偿股票26,251,609股的回购注销,并无条件配合公司办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张岱先生承诺

“1、我愿以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个人资产提供保证:如三个月后袁佳宁不能解除质押,我将以自有资产替袁佳宁履行对公司的股份补偿义务;

2、我承诺在三个月内实现公司对袁佳宁应补偿股票26,251,609股的回购注销,我作为保证人因履行上述保证事项受到的经济损失将与袁佳宁另行协商进行补偿。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经询问,截至目前,袁佳宁先生仍一直在积极筹措资金中,将努力尽快解除股票的质押状态或购买公司股票。张岱先生也已多次督促袁佳宁先生尽快履行股票补偿义务,并同时正协助袁佳宁先生进行所需资金的筹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承诺函的履行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