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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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2021-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1-049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播时尚”)于2021年8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1】0811 号《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全文如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关注到有媒体报道质疑,公司实控人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披露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可能涉及不当市值管理。此外,公司未披露回购报告书即开始实施回购。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等规定,现对公司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一、前期,公司实控人王卫东及曲江亭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披露了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同时,公司在前期披露的回购方案中,未明确实控人未来存在减持计划。请公司向实控人核实并补充披露:(1)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实控人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是否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股份减持等相关规定;(2)公司实控人的上述减持计划与公司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实控人未来减持计划情况是否前后不一致,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3)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考虑,是否存在不当市值管理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二、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后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各回购股份用途对应的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2)公司未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明显瑕疵。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强化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合规性。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合规买卖公司股票,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请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于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涉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回复,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期,公司实控人王卫东及曲江亭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披露了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同时,公司在前期披露的回购方案中,未明确实控人未来存在减持计划。请公司向实控人核实并补充披露:

(1)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实控人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是否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股份减持等相关规定;

回复:

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另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于1月7日实施首次公司股份回购,以及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完成回购。因此本次实际实施股份回购期间为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8月2日。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实控人王卫东先生和曲江亭女士拟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2年1月27日。

经公司向实控人核实,在本次实际实施股份回购的期间,实控人未减持公司股份,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实控人的上述减持计划与公司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实控人未来减持计划情况是否前后不一致,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

回复:

公司回购方案中披露:“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0年12月16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如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方案披露因用词不够准确,未明确实控人未来存在减持计划。实际上,截至公司回购方案披露之日,实控人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除此以外,于回购期限内无具体的减持计划。

(3)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考虑,是否存在不当市值管理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回复:

实控人在2021年7月7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间披露减持计划,主要考虑其近期存在个人资金需要,拟公告预披露后,依法依规地择机开展减持。

公司未进行市值管理,也未曾委托或指使他人进行市值管理。自股东2021年7月7日披露减持计划至2021年8月2日公司回购计划完成之日期间,上述股东实际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二、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后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本次各回购股份用途对应的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

回复:

本次各回购股份的用途对应的资金总额

前期信息披露的各回购股份的用途对应的资金总额

根据《回购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多种用途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披露各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因此,公司前期信息披露的各用途对应的资金总额未明确列明,在此予以补充明确。

(2)公司未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明显瑕疵。

回复:

公司未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对相关披露规则理解不透彻,导致遗漏披露回购报告书,造成了一定的误解,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后续公司将引以为戒,加强培训和学习,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规则,依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断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也提醒全体董监高勤勉尽责,依法合规买卖公司股票,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