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诉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1-02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诉判决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副总裁王建才(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已于2016年2月离职)于2020年3月6日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涉嫌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沪02刑初15号】,王建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1.6亿余元,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处罚。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建才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违法所得应予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鉴于被告人王建才已对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且该案件最终可执行的金额、可退回公司的金额及实际可收回时间都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的财务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上述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