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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浦东新区力争率先建立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浦东新区力争率先建立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记者 陈雨康 ○编辑 林坚

“浦东引领区政策分享及总部企业金融服务——老总沙龙”8月19日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召开,会议探讨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下称《意见》)的贯彻落实等问题。

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朝在会上表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是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意见》不是政策洼地,是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助推器。高水平的开放体现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给、高质量产品供给、高效率资金供给,率先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杨朝表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要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重要通道,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牵引塑造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主要围绕“两特四区一中心一样板一保障”推进。其中,“两特”就是在浦东全域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杨朝指出,聚焦“两特”,浦东要探索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体制。一是推进浦东全域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在要素市场化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等方面形成新突破。二是利用好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开放载体作用,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的制度创新。

对于“一保障”,《意见》提出,建立完善与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对暂无法律法规或明确规定的领域,支持浦东先行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按程序报备实施,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以法规规章等形式固化下来。

杨朝表示,要用足用好中央赋予上海的地方立法权限,制定特定领域的创制法规清单和立法变通实施清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