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67 公司简称:中马传动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预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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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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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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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李丽平、吕向华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63,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39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对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于2019年10月25日至 2019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宣传栏进行公示,2019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年11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1月16日,公司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19年11月21日为授予日,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750万份股票期权,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48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
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0人变更为79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由750万份变更为745万份,限制性股票由 750万股变更为745万股。
5、2019 年12月20日办理完成登记手续,登记股票期权745万份,登记限制性股票745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行权与解锁条件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28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4元/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79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98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核查,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激励对象阎江离职,公司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4,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3.54元/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13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目前,因激励对象李丽平、吕向华离职,公司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3.39元/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本次注销的实际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78名调整为76名,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16,000股调整为4,353,000股.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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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李丽平、吕向华等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39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3.39元/股。监事会认为此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按上述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瑞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已经实施,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照授予时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减去每股已派发的现金红利的方式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13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39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3.39元/股。监事会认为此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按上述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点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13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3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目前,因激励对象李丽平、吕向华离职,公司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3.39元/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李丽平、吕向华等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39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原因: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结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28元/份调整为7.13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54元/股为3.39元/股。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对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于2019年10月25日至 2019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宣传栏进行公示,2019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年11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1月16日,公司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19年11月21日为授予日,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750万份股票期权,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48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
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0人变更为79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由750万份变更为745万份,限制性股票由 750万股变更为745万股。
5、2019 年12月20日办理完成登记手续,登记股票期权745万份,登记限制性股票745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照授予时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减去每股已派发的现金红利的方式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28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4元/股。监事会对行权与解锁条件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事由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实施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目前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机制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于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调整机制如下:
1.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派息时间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综上,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28元/份调整为7.13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54元/股调整为3.39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已经实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照授予时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减去每股已派发的现金红利的方式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13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39元/股。监事会认为此事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1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33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6,762,700.00元,坐扣承销费28,149,183.96元、保荐费943,396.2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7,670,119.81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0,849,056.61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56,821,063.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9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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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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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该项目实施将加强公司在汽车自动变速器领域的研发力量,优化公司研发体系,增强公司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除上述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8,294.03万元,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294.0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7477号《关于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九州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7年7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年7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294.03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7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中马传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8年4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中马传动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中国境内上市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1 年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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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未承诺各募投项目分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存在差异系相关项目整体尚处于建设期,尚未完成投资所致。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适时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谨慎逐步投入,防止形成过剩产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
[注2]: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调试投产陆续进行,相关项目已逐步产生效益,由于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完全达产、汽车行业增长放缓、各生产要素成本上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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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63,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05,981,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05,981,000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者(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件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1号
收件人: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张春生 女士
邮政编码:317513
特别提示: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者(申报日以传真成功发送日为准),请按以下传真号码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576-86146525
联系人: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张春生 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46517
特别提示: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