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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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5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李铁民先生、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共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周珮萱先生、马丽女士、廖小莉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白晓宇女士、彭鹏先生、王佳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金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川先生简历后附)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马伟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伟华先生简历后附)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商议,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⑴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事金川先生

委员:董事马伟华先生、独立董事刘超先生

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

委员:董事李铁民先生、独立董事马春华先生

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马春华先生

委员:董事王景然先生、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

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超先生

委员:董事金川先生、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伟华先生为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伟华先生简历后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白晓宇女士、王景然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白晓宇女士、王景然先生简历后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鹏先生简历后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简历后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晓东先生简历后附)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简历:

金川,男,1967年生,美国Fordham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信贷二部、公司业务部,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信贷业务及发展部,美国华美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2011年起先后担任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Seaco SRL副CEO兼CFO,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CEO、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常务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Avol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长、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董事长、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航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金川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金川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川先生持有本公司470,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伟华,男,1980年生,新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自2011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首席投资官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首席运营官。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马伟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伟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伟华先生持有本公司510,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晓宇,女,1984年生,南开大学劳动经济学硕士。自2013年起先后担任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职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Avol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

白晓宇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白晓宇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白晓宇女士持有本公司60,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景然,男,1984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副经理(副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

王景然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景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然先生持有本公司75,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鹏,男,1982年生,澳大利亚易迪考文大学酒店管理学学士。自2013年起先后担任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聚宝汇金融控股(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燕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创投总裁),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天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鲲翎金融(陕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燕山航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聚宝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彭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彭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佳魏,男,1986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佳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佳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晓东,男,1986年生,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自2014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主管、证券事务中心经理。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马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5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周珮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周珮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周珮萱先生简历后附)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简历:

周珮萱,男,1982年生,中国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舞弊审查师(CFE)。自2010年起先后担任易能(中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监察室监察中心业务经理,海航集团财务公司监事长,海南海航财务共享服务代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检监察部总经理。

周珮萱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周珮萱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珮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6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马晓东先生简历后附)

王佳魏先生和马晓东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王佳魏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10268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20层

传真:010-59782368

电子邮箱:jiawei-wang@bohaileasing.com

二、证券事务代表马晓东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327723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传真:0991-2327709

电子邮箱:xd_ma1@bohaileasing.com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简历:

王佳魏,男,1986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佳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佳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晓东,男,1986年生,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自2014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主管、证券事务中心经理。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马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6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SEACO SRL

融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022、2021-035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Seaco SRL(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和Cronos Ltd(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2021年度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抵押贷款融资、应收租金权益质押贷款融资、信用贷款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票据融资、境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券融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短期融资券融资、私募债券融资、公募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等。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Seaco SRL业务发展需要,Seaco SRL之全资子公司Global SC Finance VII SRL(以下简称“Global SC Finance VII”)分别于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9日、2021年3月17日(纽约时间)与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以下简称“U.S. Bank”)签署了《Indenture》《Series 2020-1 Supplement to Indenture》《Series 2020-2 Supplement to Indenture》《Series 2021-1 Supplement to Indenture》及相关协议,Global SC Finance VII向相关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了共计202,500万美元固定利率资产支持票据,其中Series 2020-1共计发行82,500万美元,Series 2020-2共计发行60,000万美元,Series 2021-1共计发行60,00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10月21日、2021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078、2020-094、2021-017号公告。

根据Seaco SRL业务发展需要,并充分利用近期全球集装箱运输市场较为活跃的融资环境,Global SC Finance VII与U.S. Bank于2021年8月17日(纽约时间)签署了《Series 2021-2 Supplement to Indenture》及相关协议,U.S. Bank作为受托人,Deutsche Bank Securities INC.作为承销商,Global SC Finance VII在上述《Indenture》项下以其持有的集装箱资产作为抵押物向相关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第四期共计60,000万美元固定利率资产支持票据(Series 2021-2)。其中,发行Class A Notes 56,470万美元,利率为1.95%;发行Class B Notes 3,530万美元,利率为2.49%,预计期限约十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eaco SRL(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和Cronos Ltd(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尚未使用2021年度贷款授权额度。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额度将纳入Seaco SRL(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和Cronos Ltd(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2021年度3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