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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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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7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当面送达和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立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张建国先生已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吴立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聘任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7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立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吴立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吴立鹏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对聘任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吴立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吴立鹏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吴立鹏,男,1979年6月出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2002年加入中粮集团,历任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税务与产权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7年12月至今任中国中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吴立鹏先生持有公司200股股票。吴立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吴立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