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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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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8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1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2021年8月18日,上市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关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会后二次反馈意见。根据并购重组委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就二次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等文件。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8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与草案(四次修订稿)主要差异情况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上市公司”、“公司”)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东方中科”)于2021年2月24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

根据2021年3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1】第5号)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于2021年3月24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公告了《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本次交易对手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了合伙人变更的工商手续。基于上述事项,公司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于2021年3月27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8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并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1]7945号《审计报告》及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审字(2021)第110A021351号《备考审阅报告》,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完善和更新,于2021年6月9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1]8960号《审计报告》及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审字(2021)第110A023597号《备考审阅报告》,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完善和更新,于2021年7月27日全文披露《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

2021年8月18日,上市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关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会后二次反馈意见。根据并购重组委会后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在《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四、本次交易的性质/(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重大事项提示/四、本次交易的性质/(四)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通过认购股份的方式巩固控制权”、“重大事项提示/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五、本次交易的性质/(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五、本次交易的性质/(四)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通过认购股份的方式巩固控制权”、“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四、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及“第八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二)本次交易不导致上市公司控制关系发生变更”中,补充更新了重组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各交易对方的股权比例。

2、在《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二、上市公司公司历史沿革/(二)股份公司上市及股本变动情况”中,补充更新了上市公司2021年8月第三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3、在《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补充更新了法人交易对方下属企业、产权控制关系,以及自然人交易对方任职情况。

4、在《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补充更新了法人交易对方中合伙企业的穿透情况。

5、在《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中,补充更新了万里红基本情况。

6、在《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中,补充更新了万里红公司性质变更情况。

7、在《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中,补充更新了万里红租赁房产、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8、在《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情况”中,补充更新了万里红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基本信息。

9、在《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交易标的所处行业分类及概况/(二)行业概况”及“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二)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5、万里红的核心竞争力及其可持续性”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分产品和业务类别的市场份额。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