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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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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18 公司简称:新集能源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党的领导为保障,全面聚焦“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加速构建“3+N”高质量发展产业格局,做强做优煤炭电力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逐步开创煤炭、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2021年上半年,公司商品煤产量850.22万吨,同比增幅13.68%;商品煤销量853.54万吨,同比增幅21.18%;上网电量45.93亿千瓦时,同比增幅11.02%;完成营业收入52.13亿元,同比增幅42.44%;实现利润总额15.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5亿元,同比增幅较大。

2.8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2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董事杨伯达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伯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同时,同意杨伯达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郭占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郭占峰先生简历如下:

郭占峰,男,1966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晋焦煤公司沙曲矿副矿长、安监处处长,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华晋韩咀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局局长,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局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占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郭占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议案二)。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控股企业2021年度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4.2亿元,该议案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今年以来,由于煤炭价格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同时,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拟增加30万吨计划外煤炭购销业务。

综合以上因素,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将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金额2.65亿元,预计增加后合计金额不超过16.8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杨伯达、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2.65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通过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董事杨伯达、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表决。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3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受煤炭价格上涨和销售量增加因素影响,2021年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控股企业预计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金额2.65亿元,增加后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16.85亿元。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2.65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21年,公司预计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14.2亿元。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1-009号临时公告《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本次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本次拟新增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累计发生不超过2.65亿元的煤炭购销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伯达、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它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2.65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煤集团

中煤集团持有公司3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中煤集团注册资本为1,557,11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树东,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中煤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煤炭出口业务、工程勘察、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等。

(二)与公司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的中煤集团主要控股企业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均为中煤集团间接控股企业,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现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注册资本72,271.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等。

2、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现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2幢2601-2607室,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销售;煤炭企业管理;焦炭、煤炭制品、矿产品、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营专控经营产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矿用产品销售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2021年度原预计金额14.2亿元,预计增加金额2.65亿元,增加后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16.85亿元。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将严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可以开拓公司煤炭销售渠道和销售区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电一体化优势,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