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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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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灼创投”)持有公司股份8,0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57%。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知灼创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81,000股。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知灼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1年8月27日,知灼创投持有公司股份8,0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57%,知灼创投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现公司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①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②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知灼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 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知灼创投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知灼创投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但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测股份

股票代码:688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中路66号基金谷1号楼202-2室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 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股东及出资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8月10日通过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381,000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岛高测无限售流通股8,381,000股, 占其总股本的5.178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高测股份无限售流通股8,092,500股,占其总股本的4.999957%,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8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88,500股,占高测股份总股本的0.178250%。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上述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谭 啸

日期:2021年8月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谭 啸

日期: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