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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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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2021-035

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163450 20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三楼牡丹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公司副董事长张静女士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杨国平、梁嘉玮、卓福民、姜国芳因公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徐国祥因公请假;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思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管贾惟姈、郭红英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承宜、游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