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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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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1-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59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编号:临2021-04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金属集团”)会同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集团”)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上市公司现金购买资产等措施推进贵金属集团改革。2021年9月1日,公司本次国有股股份无偿划转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由贵金属集团变更为云投集团,现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本次修改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五条之后新增了两条,该条款之后的原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9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1-041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郭俊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具体内容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43号)。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44号)。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决定以下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1-042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7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庄滇湘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经通讯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2日 上午10:00

召开地点: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A1幢)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2日

至2021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投资发展部收到传真为准。未及时在本公司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但截止2021年9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仍可出席会议。

(三)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1日 9:00一11:30 14:30一16:00

(四)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刚 剑 陈国林 邮 编:650106

联系电话:(0871)68328190 传 真:(0871)68326661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贵研铂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