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1-034
转债代码:110041 转债简称:蒙电转债
债券代码:136917 债券简称:18蒙电Y1
债券代码:136918 债券简称:18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9月17日、9月22日和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9月17日、9月22日和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