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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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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
的公告

202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16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9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6)。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和逐项回复。根据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单独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及2021年9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意见和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再次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规定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161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刘革新先生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1: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系因董事、高管锁定股而限售。

此外,刘思川先生单独或与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私募基金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2,650,600股。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用于满足刘革新先生个人的资金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5,5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9.9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5.30%,对应融资余额为5.6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06,9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4.5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4.52%,对应融资余额为14.80亿元。刘革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刘革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