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2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一卓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张松山先生所持限售股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汇邦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汇邦科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对账单;

2、交易流水;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部分解除质押申请表;

5、购回交易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3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售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新安股份以自有资金80,003.5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150,950,000股股份,占颖泰生物股本总额12.31%。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及《关于出售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02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新安股份以自有资金80,003.5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颖泰生物150,950,000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过户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为颖泰生物控股股东,持有颖泰生物600,113,15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8.96%。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4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16,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2%)的董事王榕先生计划在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5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1%)。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邦健康”)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榕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董事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榕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股份来源:公司吸收合并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2、减持原因:王榕先生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3、减持数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7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且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5月3日。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王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王榕先生承诺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的窗口期内减持公司股份。

4、本次王榕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王榕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王榕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