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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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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法院
裁定以物抵债并完成过户的公告

2021-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8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法院

裁定以物抵债并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5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东控股”)收到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达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根据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沪74执62号之一)及(2021)沪74执62号之二),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28,197,750股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仁东控股,证券代码:002647,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交付给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票已于2021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司法划转过户手续,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系统已查询到上述股权变更情况。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变更依据司法裁定作出,具体信息以公司收到的股权过入方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联系到原持股股东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也未收到其应提交的权益变动相关的披露资料。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仁东控股

股票代码:0026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南华西街501号

通讯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南华西街501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南华西街501号

3、法定代表人:马泽军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668636498C

7、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7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晋中金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晋中鑫科源农贸有限公司、襄垣县海欣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21)沪74执62号之一、(2021)沪74执6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中裁定将被执行人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28,197,750股仁东控股股票交付信息披露义务人抵偿债务。

上述股票司法划转过户手续于2021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人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债权人取得股票所有权,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出具(2021)沪74执62号之一、(2021)沪74执6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28,197,750股仁东控股股票交付信息披露义务人抵偿债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28,197,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4%),属于非限售流通股。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2、置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表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