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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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6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西城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6天(黄金挂钩看跌)。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 年 8 月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9天(黄金挂钩看涨)产品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 万元人民币开展协议存款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理财产品全部赎回,本次收回本金人民币8,000 万元,取得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 187,435.18元,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ZB105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用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6天(黄金挂钩看跌)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6天(黄金挂钩看跌)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为保底类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28)

(二)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078%,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风险提示

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决策程序的履行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