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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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的公告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56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9.99元/股调整为16.88元/股。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5,00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58,800,000股(含本数)。

除上述发行数量、发行价格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依据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及“发行数量”的条款,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0年3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9.9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5,00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0年3月31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和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和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2020 年 3 月,发行价格确定为 29.99 元;2020 年 5 月,公司权益分派后发行价格调整为(29.99-0.8)/(1+0.4)=20.85 元;2021 年 5 月,公司权益分派后发行价格调整为(20.85-0.6)/(1+0.2)=16.88 元。

综合上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依据,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6.88 元/股,本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58,800,000 股(含本数)。

除上述发行数量、发行价格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