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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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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09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5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主体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实施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为抓住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机会,利用公司多年来在光学产业所积淀的雄厚产品技术、产业基础以及优良的客户资源,结合重要客户就近生产服务供应的需求及合肥打造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集群方面的招商产业政策,公司决定在合肥设立专业从事车载光学产业生产经营的项目公司,使公司在南昌原有产能的基础上,继续快速扩充车载光学镜头及影像模组的产能规模,把公司打造成以南昌总部为中心,南昌、合肥为车载镜头/影像模组制造服务基地的产业格局。为此,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高新管委会”)指定主体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在合肥实施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建设车载镜头/影像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完成后将新增0.5亿颗车载镜头、0.5亿颗车载影像模组的研发、生产能力。

公司拟以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有技术等)及现金方式合计出资10.2亿元人民币,合肥高新管委会指定主体以现金方式出资9.8亿元人民币,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暂定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主体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实施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益光学”)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为联益光学在银行的授信及融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外币);至此,公司为联益光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外币)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09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指定主体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暨实施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主体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实施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并于同日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高新管委会”)签署了《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ADAS)是汽车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车载光学镜头和影像模组作为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传感器领域的核心部件将成为汽车零部件产业链的重要增长点。自2015年后车载光学镜头和影像模组市场规模快速扩大,配备车载光学镜头、激光雷达镜头的ADAS汽车辅助驾驶系统给予驾驶员全新的驾驶体验和安全的行车保障。随着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层级进阶、ADAS功能的升级,车载光学镜头和影像模组的市场需求剧增。据旭日大数据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车载光学镜头的出货量约为2.5亿颗,2020年已达到3.2亿颗,2021年有望突破4亿颗。

为抓住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机会,利用公司多年来在光学产业所积淀的雄厚产品技术、产业基础以及优良的客户资源,结合重要客户就近生产服务供应的需求及合肥打造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集群方面的招商产业政策,公司决定在合肥设立专业从事车载光学产业生产经营的项目公司,使公司在南昌原有产能的基础上,继续快速扩充车载光学镜头及影像模组的产能规模,把公司打造成以南昌总部为中心,南昌、合肥为车载镜头/影像模组制造服务基地的产业格局。为此,公司与合肥高新管委会指定主体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在合肥实施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建设车载镜头/影像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完成后将新增0.5亿颗车载镜头、0.5亿颗车载影像模组的研发、生产能力。

公司拟以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有技术等)及现金方式合计出资10.2亿元人民币,合肥高新管委会指定主体以现金方式出资9.8亿元人民币,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暂定名)。该项目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属于地方政府机构。合肥高新区是 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管理面积 128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20余万,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首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支点和合肥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 的主要载体。公司与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肥高新管委会指定主体尚未最终确定,后续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暂用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与玉竹路交叉口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非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如下:

资金来源:公司现金出资部分均来自自有资金;涉及以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有技术等)出资的部分,公司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对对应资产进行评估作价,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甲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投资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

2.项目内容:乙方(证券代码:002036)成立于2006年,公司重点发展光学、触控显示等新型光学、光电子产业,拟在园区落户车载光学产业园项目,利用联创电子雄厚的光学、光电子产业基础,建设车载镜头/影像模组产品生产线,拟于2025年底前达产,形成0.5亿颗车载镜头、0.5亿颗车载影像模组的研发、生产能力。

3.项目公司: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在合肥高新区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项目公司在合肥高新区实际经营年限不低于15年(自乙方完成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算)。

4.甲方指定主体参与投资项目公司,具体如下:

本项目由甲方指定主体现金出资9.8亿元,乙方出资10.2亿元(其中无形资产出资7亿元,现金出资3.2亿元)共同投资建设。乙方承诺于2026年底前以现金购买(不低于年化7%利率)、发行股份购买(具体收购价格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确定)等多种方式实现甲方指定主体出资部分的退出。

5.拟提供项目用地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与玉竹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约138亩。经法定供地程序成功拿地后,最终供地位置及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6.开工时间: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及项目公司申请用地指标。乙方或其项目公司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项目需实质性开工。若经甲方认定,非甲方及高新区管委会原因导致项目未实质性开工的,乙方及其项目公司应无条件返还已供土地,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按出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同时,乙方及其项目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其他约定:自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认定,本项目没有实质性开工建设的,乙方及其项目公司应当将甲方及相关单位已支付的各类各项补贴、奖励等资金无条件予以返还,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办理。同时,乙方及其项目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动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及项目公司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9.乙方确保其项目公司受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束,与乙方共同承受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的乙方的权利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中心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2.0》,可以预见未来汽车的智能驾驶程度将不断提升,并有望在2025年实现有条件下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汽车智能化已成为全球的重要产业机会,这将使汽车制造行业对车载光学镜头的需求大幅增长。按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智能驾驶产业未来5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16%进行估算,2025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出货量将达约7.24亿颗。公司目前的产能规模已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本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公司车载光学产业规模和车载光学产品种类,满足高级汽车辅助安全驾驶(ADAS)配套用车载产品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把握住汽车智能化产业高速发展的机遇期,在提升公司产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同时促进我国车载光学产业的发展,并为公司股东和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风险

基于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项目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下游市场波动、技术和业务等各方面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车载光学产业的规模,满足市场对车载光学产品持续增长的需求,并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本项目的实施暂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09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及融资

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益光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外币)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9)。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并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联益光学在银行的授信及融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外币);至此,公司为联益光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外币)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2021-057)。

联益光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手机镜头及摄像头模组等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根据子公司联益光学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同意为联益光学在银行的授信及融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外币);至此,公司为联益光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外币)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其中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6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5G1MP14

注册资本:柒亿伍仟捌佰零捌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电成像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光电显示模组、光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光学仪器、光电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益光学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联益光学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益光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其中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6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9,40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10%,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90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7%;江西联创对其参股公司联创宏声提供人民币8,5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3%。若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对外担保额度由原来的488,000万元增加到51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2.1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9,0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一094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1年11月2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1年10月28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