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1-037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持有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180,809,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中国能源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80,809,38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929-3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582民初13165号],获悉公司股东中国能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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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能源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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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说明
1.中国能源近期司法冻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号、2020-038号、2020-041号、2020-042号、2020-048号、2020-061号、2020-065号、2020-070号、2020-072号、2021-017号、2021-020号、2021-027号、2021-030号、2021-031号、2021-034号)。
2.中国能源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公司与中国能源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中国能源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4.2020年8月28日,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蓝科高新180,809,38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此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2020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827-05号]、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582执4228号],获悉中国能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2020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号)。
6.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929-3号]、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0582民初13165号],获悉中国能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
案件事由:“张家港乐鑫与中国能源签署协议,约定张家港乐鑫购买天沃科技股票,中国能源按照约定在符合特定的条件下,支付补偿金。中国能源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张家港乐鑫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并查封冻结了中国能源的部分资产。案件目前己进入执行阶段。”
上述两次冻结属同一事项、非同一案件。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