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1-06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刘群所涉诉讼案件,相关诉讼代表人、辩护人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0)渝刑终73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刘群所涉诉讼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2019年12月6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7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收到变更起诉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审理延期情况
关于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及控股股东刘群犯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罪上诉一案,相关诉讼代表人、辩护人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0)渝刑终73号),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四次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确认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1-062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于2021年6月22日至25日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车间及新建生产线进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公司于近日收到市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结果通知》”),检查结果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结果通知》相关信息
生产场地: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固体车间3(1009车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茶剂生产线,中药前处理车间3(1012车间)中药生药粉灭菌、粉碎、混合生产线,中药前处理车间2(1211车间)中药前处理生产线,中药提取车间2(1110车间)中药提取生产线。
生产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通过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表明新建车间及新建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