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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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1-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继续聘任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并保持其任职不变,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为:

1、总经理:刘峰先生;

2、副总经理: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

3、董事会秘书:高立宁先生;

3、财务总监:高立宁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高立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高立宁先生的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高立宁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8916700

传真:010-68916700-6759

邮箱:gaolining@racodf.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5号楼6层

邮政编码:100081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北斗二代重大专项专家组专家。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2012年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2013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现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未来导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峰先生持有22,788,407股公司股份,与刘升、高立宁、韩周安、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下称“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持有102,578,076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7.65%);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升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原兵器工业部第203所、陕西三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控部经理、陕西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雷科防务(西安)控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理雷科(西安)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鼎拓科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思导瑞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奥瑞思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恒星箭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方奇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升先生持有24,747,692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刘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高立宁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在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曾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监事、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立宁先生持有8,909,499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高立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高立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4、韩周安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担任电子科技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派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韩周安先生持有9,083,158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韩周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选举戴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选举如下董事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戴斌先生、龚国伟先生(独立董事)、关峻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龚国伟先生为召集人及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戴斌先生、关峻先生(独立董事)、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关峻先生为召集人。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戴斌先生、龚国伟先生(独立董事)、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刘捷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戴斌先生、刘升先生、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戴斌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并保持其任职不变,具体为: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高立宁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高立宁先生为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选举陈天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