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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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

2021-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68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马培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1-061),持有公司股份24,948,000股(占总股本的6.1875%)的股东马培元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8,064,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l%。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收到马培元通知,马培元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马培元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马培元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马培元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培元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马培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