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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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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0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680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立忠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4人,公司在任董事戴立忠、朱锦伟、喻霞林、彭铸出席会议,范旭、林亮、乔友林、贲圣林、沈建林、曹亚、方媛因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在任监事谭寤出席会议,赵亚彬、周鑫因出差请假;

3、董事会秘书彭铸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3、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5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3、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彭铸、喻霞林对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星星、熊洪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1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其在自查期间内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日期均在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日期之前,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