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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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1-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1-127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任思远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7,904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8,702,427股变更为238,674,523股。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年11月16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号2幢12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6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刘小迪

4、电话/传真:0571-85088289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