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1-041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收盘价为32.2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9.12倍,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01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及实际控制人许惠钧先生、洪水锦女士、许雅筑女士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接待信达证券等10家券商和机构调研(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表),调研信息中有关于公司对比亚迪产品销售、子公司强芯科技太阳能光伏丝网的研发及动力电池铜排(busbar)研发情况。现做特别说明如下:
与比亚迪的合作目前只在天窗、门锁和天线等业务,具体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三、其他提醒事项(二)关于汽车零部件和医疗器械业务开拓情况(3)比亚迪汽车门锁和天线业务开拓情况”;同时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上证e互动上答复投资者“公司与新能源汽车厂商比亚迪有业务往来”。
动力电池铜排(busbar)目前处于研发阶段,暂未形成收入,具体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三、其他提醒事项(一)关于研发项目(2)动力电池铜排(busbar)项目研发”。
太阳能光伏丝网目前只是实现11um不锈钢丝拉拔,尚未形成最终的产品,由于目前该产品尚处于前期研发阶段,尚未有正式的客户,具体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三、其他提醒事项(一)关于研发项目(1)太阳能电池用印刷丝网项目研发”。
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进行核查后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收盘价为32.2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9.12倍,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01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完全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披露文件
《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