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到期收回及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5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到期收回及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银川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7236 期( C21NM0102)。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一、公司委托理财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5712期(C21RF0101),购买金额2亿元,2021年11月18日该理财到期收回;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购买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6635 期(C21PF0107),购买金额1亿元,2021年11月19日该理财到期收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2021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到期收回及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0)。上述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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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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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人员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236期(C21NM0102)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9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22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2月21日
4.理财本金:30,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1.48%--3.6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7.计息方式: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 中信银行(证券代码: 60199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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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30, 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153,538.76万元)的19.5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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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