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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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2021-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计划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子公司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综合”)作为单一委托人设立了“华金融汇31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并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向该资管计划转让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不含)的股份,即不超过4,234.37万股(不含),并与资管计划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二、计划实施情况

2021年11月22日,公司接到华发综合的《告知函》,华发综合所持有的公司4,200万股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了其一致行动人“华金融汇31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发综合已与资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转让原因: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5.36元/股

4、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转让完成时间:2021年11月19日

6、转让数量:42,000,000股

7、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华发综合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华发综合系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与华发集团合计持有603,256,363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本计划实施前,华发综合持有公司股份90,877,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本计划实施后,华发综合及其新增一致行动人(即资管计划)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90,877,28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本股份转让计划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华发综合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票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内部转让股票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内部转让股票属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资管计划受让的本公司股票将与华发综合的持股合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次华发综合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23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截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6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