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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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1-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11月26日起,财通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和C类基金份额。其中,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

3、新增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费率结构

(1)基金费率

(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完善了相关表述。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财通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财通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