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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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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正常开展,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 2598.68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要求,合法合规操作,定期履行信息披露工作。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向股东提交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议案》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陈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一08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10:3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 2598.68万元。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马斌已向监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公司连续180日以上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增补陈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志伟:男,1986年4月18日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任香港亿升有限公司品牌经理,2016年4月至2020年4月任隽上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志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议案》;

4、《关于增补陈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9:3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传真:0755-83281722

联系人:陈伟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集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360007;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2)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3)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申报1.00元代表股东大会议案1,申报2.00元代表股东大会议案2,以此类推。

(4)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申报1股代表同意;申报2股代表反对;申报3股代表弃权。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4、《关于增补陈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日起 日内有效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一08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中兴财光华已知晓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聘用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12-02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 号 2201 室

(5)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4人。

(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376.5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6.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39.12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主要行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386.6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3年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龙斌,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上市公司宝馨科技、协鑫集成、东华能源、天目药业等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峰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先后为东华能源、宝馨科技、北京文化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3月开始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7家,挂牌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包括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及审计机构提供的服务为基础,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共计7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原聘任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度,中兴财光华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财光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

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中兴财光华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中兴财光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示由衷感谢。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中兴财光华就更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并确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将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选聘出的中介机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同意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等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的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专业能力胜任,符合公司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苏亚金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78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议案》。依据公司《权限控制与预算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3项,金额25,986,801.76元。核销的主要原因:对方无可执行资产,法院已中止执行。

二、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25,986,801.76元均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因此,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均无影响。

本次资产核销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权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毅龙、田进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本次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符合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且本次核销款项均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均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监事会对此事项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议案》,并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开始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业务。随后公司均按规定程序对每一年的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和授权,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控制投资额度及风险,合法合规操作,并按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定期履行信息披露工作。鉴于公司2021年审议及授权的证券投资事项时间即将到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将2022年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额度设定为不超过1亿元,投资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额度设定为不超过1亿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2016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参与证券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开始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业务。随后公司均按规定程序对每一年的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和授权,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控制投资额度及风险,合法合规操作,并按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定期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期间公司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合法合规操作,并按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定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 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参与证券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次投资的方向为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质押式逆回购业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货币型基金、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服务、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AA+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及相关服务和普通债券基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参与证券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四)投资期限

本次参与证券投资的投资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投资方式

本投资事项将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含控股子公司)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本投资事项不得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二、风险控制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依靠专业的投资团队,凭借其在市场研究、投资对象分析、投资策略选择方面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做好参与证券投资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公司参与相关证券投资工作,仍将继续秉承稳妥审慎的投资原则,通过“1、提高对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警惕性;2、注意控制资金的投入比例。

(三)参与相关证券投资事项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的内容、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

风险提示:

虽然本着价值投资宗旨,在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方面有上述较为健全的制度和措施,但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本身的市场暴露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管理风险等依然存在。并将直接影响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收益情况,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收益也因此存在不稳定性甚至带来亏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参与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参与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合法合规操作,并按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定期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本项投资事项的实施,在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的同时,有利于公司做好日常的现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毅龙先生、田进先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同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投资方向为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已实行专门的规范和要求,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