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5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57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58号。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编号:临2021-05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
变更前: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邮政编码为314000
变更后:
浙江省衢州市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3号楼6楼A619室,邮政编码为324000
变更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指示精神,响应践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公司与衢州市将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
公司将深入利用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技术领域的投资和布局,与衢州市展开在绿色能源、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多层次全面合作,互利互惠,不断提高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加速公司战略转型,同时吸引集聚一批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助力衢州打造成为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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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1-05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9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9日
至2021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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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1年11月24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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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1-8739505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11 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85171837、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邮编:310007
联系人:高莉、徐唱
(四)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3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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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