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9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1月25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74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3日,授予价格为6.10元/股,授予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44人,授予股份数量为3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40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27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6万股。由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40人,实际授予数量为274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1.54%。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价格及授予股票来源等与公司授予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1年11月3日
(二)授予数量:274万股
(三)授予人数:40人
(四)授予价格:6.1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10日出具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620号),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实际收到4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合计16,714,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27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按实际登记274万股测算,公司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1860.46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