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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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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13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先后办理完成了300万股、262.19万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股份质押手续与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6,0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9,429,720股)的36.33%;张庆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35,725,536股(含本次增加质押的股份),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6.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61%;张庆华先生控股的湖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堆龙德庆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4,434,875股,共生投资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0股;综上,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70,454,375股,以此计算,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35,725,536股,占持股总数的79.63%;

●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占持股总数的比例未超过80%,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主要是为其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个人融资担保补充质押,其个人直接融资总额不会增加。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通知,其分别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部分股份质押暨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股份质押暨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1、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再次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计划。在实际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张庆华先生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融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手续,分别将其持有的300万股、262.19万股质押给浦发银行、长沙银行。

本次张庆华先生新增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与质押股份相关的其他情况

1、质押股份到期情况

张庆华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600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6.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5%,该部分股份质押融资7,000万元。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已经开始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事项进行规划,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风险;此外,张庆华先生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相关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股票红利、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与相关企业经营回款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①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主要是为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性融资提供担保及个人融资补充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②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③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5、张庆华先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偿债能力分析

张庆华先生主要收入来源有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从长远发展前景上看,张庆华先生投资的一些项目已逐步进入回收期,现金流入量也将逐渐改善,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7、最近一年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张庆华先生未直接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已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三、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主要是为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性融资提供担保及个人融资补充质押。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其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履约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股票红利、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质押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风险,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约定,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截至目前,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

此外,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张庆华先生将压缩对外投资规模,督促相关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金回笼,以降低其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其它担保、提前还款等措施降低质押的潜在风险,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张庆华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13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庆华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陈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张庆华先生、郭建军先生与独立董事刘张林先生、杜守颖女士、袁雄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均已履行请假程序;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何仕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张庆华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履行请假程序;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3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爽、张颖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