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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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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有了政策基准

2022-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章玉贵

□ 章玉贵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就执行层面而言,这是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人民银行作为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牵头单位以来,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重大决策的直接部署。就政策目标而言,这是在当前日趋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下,金融监管部门在总结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确立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基准,做到纲举目张、“关口前移”,推动宏观审慎政策可理解、可落地、可操作,以切实提高我国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

《指引》一共有九章三十八条。就其内容而言,既反映出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在精准把握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方面已做到将高水平理论研究与前瞻性的政策设计相配套,也体现了在经过近年来的监管实践与探索,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以后,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仍以十二分的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审视和应对国内外金融领域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正如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指引》答记者问时所指出的,宏观审慎政策的理念和实践属于新领域,各界对宏观审慎政策的认识仍在持续深化,主要经济体的实践还在不断发展。这意味着包括全球主要央行和主要国际经济组织在内的有实力参与主体,对经济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的认知、识别、预警和防范化解等环节仍存在诸多盲点,亦即需要持续学习探索总结以解决长期困扰金融监管者的本领不够问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与血脉,也是保障实体经济运行和市场主体参与国际竞争的必备前提。自从有了现代金融以来,人类的生产生活尤其是交易活动尽管受益于金融发展与创新带来的诸多便利,并享受随之而来的财富增值效应,但一直很难在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找到最优解。事实上,从20世纪以来爆发的两次全球大危机的特点来看,金融危机因其爆发时间的不确定性、传导机制的高度敏感性,以及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巨大破坏性而反复困扰着人类。金融危机究竟能不能预测?人类迄今为止究竟有没有找到足够精准的先行指标去预警?这些难度极高的命题,在真实世界里很难找到精准的答案。事实上,即便是金融业最发达、金融学水平最高且拥有最多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美国,也在2008年爆发的那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面前,表现出预测不准、惊慌失措、进退失据等本领不够的问题。加上金融危机本身只能被转移而不能被消灭,这使得各国唯有采取一致行动才能携手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诸多挑战。但是,在真实世界里,不少国家在面对金融危机时,采取“以邻为壑”的政策往往又是常态,从而凸显了在全球与国家层面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及其后全球货币金融领域不断累积的系统性风险昭示世人:随着全球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加深,金融创新的两面性表现得越发明显。如果主要经济体的金融深化过度,乃至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信贷扩张或提高债务杠杆来支撑,那么在实体经济体系竞争力未能相应提高的情况下,因系统性经济金融风险的爆发而触发世界性金融危机的结果恐将难以避免。

就我国的情况而言,目前需要防范的系统性经济金融风险主要来自经济体系内部。正如人民银行在《指引》中指出的,必须高度重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顺周期累积和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和跨境传染,只有切实提高金融体系的韧性和稳健性,才能增强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十多年里,随着中国金融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风险向银行部门集中、向债务融资集中的趋势愈发明显。众所周知,宏观杠杆率是关乎金融稳定的第一问题。从国际比较的视角来看,我国的总体宏观杠杆率水平尽管低于发达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但仍须将稳定系统性风险的着力点放在国内经济体系上,密切关注国内金融风险的敞口。

同时,我国在防范化解系统性经济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必须高度警惕外部风险传导与内部风险交织的叠加效应。尽管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方面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政策工具箱里的相关工具也较为丰富,但我国在管理复杂金融系统方面的能力仍需加强。在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仍有待提高,金融制度环境与国际接轨程度也有待提升,宏观审慎政策要做到“宏观、逆周期、防传染”可谓说易行难。

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与实体经济竞争力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前提,而要切实防范化解系统性经济金融风险,就必须做到高水平的政策落地与监管政策的协调。防范化解风险是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重要保障而非终极目标。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中国金融监管的最重要目标,是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发挥金融作为实体经济血液的流动性支持与财富增值效应。为此,我国在确立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基准之后,理应进一步明确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相关指标,控制经济金融化的行为边界,持续整固以制造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的竞争力,加强对核心金融信息的管控与监测系统的统筹协调,提升应对突发金融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财政政策、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的有效协调,形成政策合力,适时校正宏观审慎政策在执行与传导中所出现的偏差。所有这些,应当是提升宏观审慎政策执行能力的基本要素。

(作者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