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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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9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红菊女士;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05,042,7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86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04,917,5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84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5,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3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股份7,963,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64%。

因受近期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29,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2%;反对1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0,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5%;反对1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新材料”)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新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通达新材料股东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以下简称“浩达铝业”)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担保对象:控股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子公司经营活动中因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贷款、票据、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向设备供应商分期付款购置设备等需要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

3、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4、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上述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全称: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515YE9M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史家湾工业区(310国道与539交叉处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陈浩哲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8年03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情况如下: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出租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五、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550万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7%,剩余可担保金额为27,45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